大学生医保政策问答
发布人:校医院  发布时间:2019-09-09   浏览次数:692

问题1:大学生如何使用医保办理住院就医手续?

答:有卡大学生:正常缴费的有卡大学生,直接持医保卡在本市定点医院登记住院,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无卡大学生:正常缴费的无卡大学生,每年参保期结束后,由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在系统中开通无卡住院功能,无需个人办理,参保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市定点医院住院即可。未缴费期间(9-12月):参保期内,如驻济高校还未缴费,大学生须在本市定点医院挂床住院,出院后不结算,待学校缴费后回医院重新办理住院手续后结算。


问题2:异地住院的大学生如何办理报销业务?

答:大学生如因急症或假期期间回原籍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支付,回校后持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银行卡复印件、医院等级证明、异地住院情况说明(学院盖章),报到校医院205办公室,统一报送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问题3:发生意外伤害的门诊费用怎样报销?

答: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意外伤害治疗终结后,将门诊病历原件、门诊收据原件(收据日期必须与病历记录日期相对应)、门诊费用清单(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开具或由诊治医生提供发生费用处方,包括用药明细、价格)、检查报告单(如放射,B超,磁共振等)、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银行卡复印件两份、意外伤害情况(由学院盖章)报送到校医院205办公室,统一报送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问题4:毕业大学生如何退保销卡?

答:毕业后在本市就业的大学生,可通过单位(公司)在社保增员系统中办理停保手续,所持居民医保卡转为职工医保卡;若单位无法办理,则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现场办理。在济南市外山东省内工作的大学生,可登陆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网站自助销卡,无需停保。山东省外工作的毕业生无需停保销卡。


问题5:大学生如何申请办理门诊规定病种?

答:正常参保缴费的大学生,申请办理居民医保规定的门规病种的,须将该病种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表两份(学校盖章)报送学校经办部门,由学校统一到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


问题6:哪些情况不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答:大学生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所致伤病的;

(二)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或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整形、美容、矫正治疗的;

(四)因引产、流产和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

(五)在境外发生的;

(六)有第三者责任赔偿的;

(七)其他不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


咨询电话: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18354156682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0531-68967261/68967262/68967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