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教职工:
根据省直医保《关于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违规就医具体行为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规范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及时防范、处理违规行为,防止医疗保险基金流失。近日,省医保公布了自参保以来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我单位职工就医费用支出情况,并要求对部分普通门诊费用支出较高人员、可疑用药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我校需核实人员将单独通知),于9月25日前将需核实人员的证明材料(与医疗费用相对应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等)由单位统一报送省社保局。经核实属正常支出的,将及时退回证明材料,存在违规行为的,省社保局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请接到通知的教职工于9月21日~24日将所需证明材料交到校医院207室以便集中报送,如不及时送交,按相关规定将会影响今后医保就医和统筹拨付,请接到通知的教职工积极配合。另请全体参保职工及时了解省直医保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防止对参保人员和学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人事处
校医院
20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