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理赔需提供的材料
发布人:校医院  发布时间:2021-11-03   浏览次数:5330


一、理赔范围

 意外伤害门诊、异地疾病住院。(2021101日起,异地住院无需开具转诊转院证明,报销比例参照济南本地住院政策执行


二、意外伤害门诊需提供的材料

1、门诊病历原件

2、门诊收费票据原件(收据日期必须与病历记录日期相对应)如为电子收费票据,请使用彩色打印。

3、门诊费用清单(到就诊医院开具或由诊治医生提供发生费用的处方,包括用药明细及价格);门诊处方必须注明每种药物的单价

4、检查报告单(如放射,B超,磁共振等)

5、身份证复印件3份,其中一张写明专业班级及电话号码;本人在用银行卡复印件2份(限中、工、建、农行),写明卡号、开户行(学校发放的建行卡开户行为建设银行玉函路支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6、书面写明意外伤害情况,由学院盖章。

7、门诊费用起付线200元,最高限额为2000元,多出部分不予报销。


三、住院治疗报销所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等。)如有骨折的,须提供所用材料的名称及生产厂家。如有输血费用需提供血液化验报告单。

2住院收费票据原件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如为电子收费票据,请使用彩色打印。(非定点急症住院的还需带原始门诊抢救病历及检查检验单;死亡人员需提供死亡证明)

3、打款情况说明(附件1),由本人据实填写后签名、按手印。

4、如意外伤害住院的,需提交《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意外伤害住院申请医保报销承诺书》(附件2),由本人据实填写后签名、按手印。

5、如有人员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者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建行的账户、情况说明。要写明与死者的关系以及钱打到的账户是自己提供的与医保办无关(按手印、学院盖章)。


:如后期需要办理其他商业保险理赔的同学,请自行留好复印件,材料上交后概不退回。


请同学们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并装入A4大信封或档案袋内封皮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于每月10-25日交至校医院205办公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