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门诊慢性病申报流程
发布人:校医院  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次数:10

参保大学生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可向确诊的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在其他医院确诊等不符合直接认定的病种需要到指定的门慢认定医院集中办理。

1、申办“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病种的:于每周三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历山院区(历山路46号)申请或每周五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山院区(港兴西路2999号)申请

2、申办“结核病”、“人类免疫缺陷(HIV病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号)申请。

3、申办“精神障碍”病种的:于每周二至周四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长清区万德镇小万德村666号)、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天桥区标山路10号),选择其中一家办理。

4、申办其他病种:于每周一或周二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三家认定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六零医院南院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其中一家的门慢认定中心办理。